“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常年待在农村,不懂法律,一时糊涂种植罂粟。往后一定牢记教训,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在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71岁的被不起诉人宣某真诚地说道。

6月24日,浚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来到被不起诉人所在村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训诫教育及法治宣传活动。该案被不起诉人宣某常年居住农村,文化程度偏低,认为罂粟幼苗可当菜吃,便在自家荒地种植700余株。案发后,宣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过,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剩余罂粟幼苗全部铲除。综合考量整体案情,浚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现场,检察官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不起诉理由,并进行训诫教育,明确告知“不起诉不等于无错、违法不等于免责”,严肃讲解种植罂粟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宣某当场深刻认识自身错误,郑重承诺今后严守法律底线。宣告活动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在村内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册200余册,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浚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深耕乡村基层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常年待在农村,不懂法律,一时糊涂种植罂粟。往后一定牢记教训,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在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71岁的被不起诉人宣某真诚地说道。

6月24日,浚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来到被不起诉人所在村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训诫教育及法治宣传活动。该案被不起诉人宣某常年居住农村,文化程度偏低,认为罂粟幼苗可当菜吃,便在自家荒地种植700余株。案发后,宣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过,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剩余罂粟幼苗全部铲除。综合考量整体案情,浚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现场,检察官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不起诉理由,并进行训诫教育,明确告知“不起诉不等于无错、违法不等于免责”,严肃讲解种植罂粟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宣某当场深刻认识自身错误,郑重承诺今后严守法律底线。宣告活动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在村内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册200余册,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浚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深耕乡村基层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