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7月4日,在浚县黎阳街道某村村委会,浚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并开展普法宣讲。

该案中,被不起诉人赵某与被害人刘某系近邻,因盖房矛盾积怨已久,2025年2月6日,双方因倒垃圾产生口角纠纷,赵某将刘某鼻部位置打伤,经鉴定,刘某鼻部位置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赵某案发后主动自首,对自己打伤刘某的行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整体案情,浚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邻居,为彻底化解双方心结,此次公开宣告特意选在双方所在村委会举行,并邀请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双方亲属及村民代表参与。宣告现场,检察官介绍了此次公开宣告的背景、宣读了听证结果及不起诉决定书,并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告诫赵某在邻里相处中学会互相理解和尊重,遇到问题冷静、依法解决。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与邻为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公开宣告结束后,检察干警趁热打铁,以本案为鲜活教材,精心选取多起邻里纠纷引发故意伤害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故意伤害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遇到矛盾纠纷时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本次公开宣告送达,将司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浚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把普法宣传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7月4日,在浚县黎阳街道某村村委会,浚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并开展普法宣讲。

该案中,被不起诉人赵某与被害人刘某系近邻,因盖房矛盾积怨已久,2025年2月6日,双方因倒垃圾产生口角纠纷,赵某将刘某鼻部位置打伤,经鉴定,刘某鼻部位置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赵某案发后主动自首,对自己打伤刘某的行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整体案情,浚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邻居,为彻底化解双方心结,此次公开宣告特意选在双方所在村委会举行,并邀请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双方亲属及村民代表参与。宣告现场,检察官介绍了此次公开宣告的背景、宣读了听证结果及不起诉决定书,并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告诫赵某在邻里相处中学会互相理解和尊重,遇到问题冷静、依法解决。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与邻为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公开宣告结束后,检察干警趁热打铁,以本案为鲜活教材,精心选取多起邻里纠纷引发故意伤害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故意伤害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遇到矛盾纠纷时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本次公开宣告送达,将司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浚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把普法宣传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