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第二检察部主任 陈书恒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更加注重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自身工作,我主要谈一下我对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的看法。我觉得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是做好刑事检察实务工作,另一方面是注重总结,不断提升。
做好刑事检察实务,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需要提高以下五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提升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审查案件的重点是审查证据,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确定哪些证据应当采信,哪些应当排除,原因是什么。做好证据审查,不能满足于书面审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等,必要时还有自行补充侦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采信的精准性。
二是提升处理案件的能力。审查案件是为了最终能够依法正确的处理案件,强制措施适用适当、定性准确、罚当其罪。这就要求我们将“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处理中。“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要求我们在案件处理中不光要看行为表面是否符合分则罪状的描述,还要看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需具有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特征,避免机械司法。“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要求我们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发挥到极致。“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要求我们处理案件时必须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依法正确运用检察裁量权,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要求我们要在纷繁复杂的卷宗材料中、在矛盾交织的案件事实中迅速理出案件证据和事实脉络,在法庭上以明晰的方式进行展示;不仅要让法官、律师、旁听人员清楚事实和证据,还要及时有理有据的驳斥被告人的狡辩和辩护人的质疑。要善于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要能预判辩护人可能从哪些方面进行辩论,做好充足的答辩准备;要能深刻揭示犯罪的社会危害,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尽量让其放弃顽抗到底的念头,给社会以警示。这些都需要我们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勇于尝试,勤于思考、不断总结得失,临危不惧、处变不惊,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四是提高释法说理、接待群众的能力。需要检察官在办案中更加重视矛盾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各环节,从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要让每一起案件“法结”“心结”都能解开。
五是提升管理的能力。从部门来说,加强管理一是对人的管理,二是对案的管理,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管人就是间接的管案,是为管好案打下基础。职责分工定位要准,员额、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哪些案件要重点管理、关注,每个员额心中都要有数,要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对办案效果方面,要做好职能延伸工作,办争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同时,管案还要注重及时总结类案均衡,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处,量刑失衡的情况等。
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不断提升。如每次汇报案件后都要查找不足,总结得失,最终实现汇报案件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所有人都能清晰明了的效果;对类案办理中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一方面提升了自己另一方面为他人办案提供参考;对自己每次的出庭情况进行总结,做的好需要继续发扬,做得欠缺让人遗憾的,要进行改进等。
做到以上两个方面,最终努力做到证据采信准,事实认定准、定罪量刑准,强制措施适当;法庭上事实说得清、辩得赢、庭审效果好;群众工作做得通,调研信息写得好,监督工作到位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抓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第二检察部主任 陈书恒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更加注重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自身工作,我主要谈一下我对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的看法。我觉得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是做好刑事检察实务工作,另一方面是注重总结,不断提升。
做好刑事检察实务,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需要提高以下五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提升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审查案件的重点是审查证据,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确定哪些证据应当采信,哪些应当排除,原因是什么。做好证据审查,不能满足于书面审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等,必要时还有自行补充侦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采信的精准性。
二是提升处理案件的能力。审查案件是为了最终能够依法正确的处理案件,强制措施适用适当、定性准确、罚当其罪。这就要求我们将“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处理中。“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要求我们在案件处理中不光要看行为表面是否符合分则罪状的描述,还要看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需具有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特征,避免机械司法。“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要求我们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发挥到极致。“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要求我们处理案件时必须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依法正确运用检察裁量权,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要求我们要在纷繁复杂的卷宗材料中、在矛盾交织的案件事实中迅速理出案件证据和事实脉络,在法庭上以明晰的方式进行展示;不仅要让法官、律师、旁听人员清楚事实和证据,还要及时有理有据的驳斥被告人的狡辩和辩护人的质疑。要善于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要能预判辩护人可能从哪些方面进行辩论,做好充足的答辩准备;要能深刻揭示犯罪的社会危害,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尽量让其放弃顽抗到底的念头,给社会以警示。这些都需要我们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勇于尝试,勤于思考、不断总结得失,临危不惧、处变不惊,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四是提高释法说理、接待群众的能力。需要检察官在办案中更加重视矛盾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各环节,从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要让每一起案件“法结”“心结”都能解开。
五是提升管理的能力。从部门来说,加强管理一是对人的管理,二是对案的管理,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管人就是间接的管案,是为管好案打下基础。职责分工定位要准,员额、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哪些案件要重点管理、关注,每个员额心中都要有数,要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对办案效果方面,要做好职能延伸工作,办争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同时,管案还要注重及时总结类案均衡,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处,量刑失衡的情况等。
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不断提升。如每次汇报案件后都要查找不足,总结得失,最终实现汇报案件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所有人都能清晰明了的效果;对类案办理中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一方面提升了自己另一方面为他人办案提供参考;对自己每次的出庭情况进行总结,做的好需要继续发扬,做得欠缺让人遗憾的,要进行改进等。
做到以上两个方面,最终努力做到证据采信准,事实认定准、定罪量刑准,强制措施适当;法庭上事实说得清、辩得赢、庭审效果好;群众工作做得通,调研信息写得好,监督工作到位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