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认识数字检察战略的重要意义,提高数字检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数字检察人才建设,培养干警的数字思维和数字检察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浚县检察院立足数字检察工作和青蓝工程建设要求,每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集中数字检察工作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交流心得体会,分享学习收获。“浚县检察”官微将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浚县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陈书恒
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一部分,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检察的作用变得愈发重要。数字检察在证据收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传统的证据收集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数字检察可以通过网络搜集、提取和保存大量的数字证据,使证据收集过程更加高效、快捷。曾经认为数字检察非常神秘,深不可测,与我们基层办案关联不深,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打破了这种神秘,发现数字检察是如此的“接地气”。平时在刑检工作中发现需要监督的个性问题常会有是不是还有类似情况存在的疑惑,但囿于监督手段并不能深入核查。数字模型,用实实在在有迹可循的数据来进行碰撞,从而让深埋于大量案件中的问题显现出来,可以及时进行监督,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困惑和监督难题,让无声的数据成为了我们办案和监督的利器。
今后将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激发数字潜能,提升业务速能,切实做好刑检工作。

浚县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张海那
一是提高对数字检察的思想认识。必须深刻认识到在数字中国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必须转变理念,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必须认识到数字检察与每一个检察人息息相关,基层检察院案件基数最大,更应该冲在前线,思在前端,通过梳理、分析类案文书,深度挖掘建模可能性。
二是破除对数字检察的畏难情绪。平常工作强度已经很大,在领导部署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时难免会觉得数字检察工作徒增业务工作负担,所以对数字检察望而却步,具有畏难等靠的情绪。通过最近一些列学讲话、学经验、学案例等培训学习,逐步破除了这种畏难情绪,更多地是希望通过这种日积月累地学习,能够有质的飞跃。三是提高数字检察的专业化知识水平。通过最近的学习,虽然对数字检察有了一些认识,但是距离真正的数字检察还有很远。下一步充分利用好院里培训的每一次机会,认真研究比对系统内外监督模型开发应用情况,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进行对比碰撞,发现不足,学习经验,争取在经济犯罪条线中找出突破口。

浚县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主任 李莉
深刻认识到推进数字检察运用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在传统的“被动受案、个案办理”监督模式,正在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事后监督向主动履职、由办理向治理延伸的深刻变革。通过大数据赋能,能够实现从偶发后果倒查、人力对比排查,转变为主动、持续、智能监督,有效破解制约监督的难点、堵点,法律监督的质效才能明显提升。
如数字赋能侦查是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适应融入“数字检察”战略,构建“多资源数据整合、强化技术支撑”的数字侦查工作模式,持续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活力,不断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以小切口整合民行、刑检等数字资源,推进公检法司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打造具有复制推广应用价值的监督模型。
为充分认识数字检察战略的重要意义,提高数字检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数字检察人才建设,培养干警的数字思维和数字检察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浚县检察院立足数字检察工作和青蓝工程建设要求,每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集中数字检察工作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交流心得体会,分享学习收获。“浚县检察”官微将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浚县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陈书恒
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一部分,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检察的作用变得愈发重要。数字检察在证据收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传统的证据收集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数字检察可以通过网络搜集、提取和保存大量的数字证据,使证据收集过程更加高效、快捷。曾经认为数字检察非常神秘,深不可测,与我们基层办案关联不深,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打破了这种神秘,发现数字检察是如此的“接地气”。平时在刑检工作中发现需要监督的个性问题常会有是不是还有类似情况存在的疑惑,但囿于监督手段并不能深入核查。数字模型,用实实在在有迹可循的数据来进行碰撞,从而让深埋于大量案件中的问题显现出来,可以及时进行监督,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困惑和监督难题,让无声的数据成为了我们办案和监督的利器。
今后将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激发数字潜能,提升业务速能,切实做好刑检工作。

浚县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张海那
一是提高对数字检察的思想认识。必须深刻认识到在数字中国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必须转变理念,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必须认识到数字检察与每一个检察人息息相关,基层检察院案件基数最大,更应该冲在前线,思在前端,通过梳理、分析类案文书,深度挖掘建模可能性。
二是破除对数字检察的畏难情绪。平常工作强度已经很大,在领导部署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时难免会觉得数字检察工作徒增业务工作负担,所以对数字检察望而却步,具有畏难等靠的情绪。通过最近一些列学讲话、学经验、学案例等培训学习,逐步破除了这种畏难情绪,更多地是希望通过这种日积月累地学习,能够有质的飞跃。三是提高数字检察的专业化知识水平。通过最近的学习,虽然对数字检察有了一些认识,但是距离真正的数字检察还有很远。下一步充分利用好院里培训的每一次机会,认真研究比对系统内外监督模型开发应用情况,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进行对比碰撞,发现不足,学习经验,争取在经济犯罪条线中找出突破口。

浚县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主任 李莉
深刻认识到推进数字检察运用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在传统的“被动受案、个案办理”监督模式,正在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事后监督向主动履职、由办理向治理延伸的深刻变革。通过大数据赋能,能够实现从偶发后果倒查、人力对比排查,转变为主动、持续、智能监督,有效破解制约监督的难点、堵点,法律监督的质效才能明显提升。
如数字赋能侦查是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适应融入“数字检察”战略,构建“多资源数据整合、强化技术支撑”的数字侦查工作模式,持续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活力,不断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以小切口整合民行、刑检等数字资源,推进公检法司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打造具有复制推广应用价值的监督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