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整合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落实,2023年9月1日,浚县检察院联合浚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发挥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能优势,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意见》共14条,从线索移送及反馈处理、案件协作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沟通交流、信息互通共享、舆论氛围营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加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与民政的工作合力,从而更加广泛地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合作,规范工作制度,从支持起诉、综合救助、协作配合等多个维度建立“监督+保护”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救助线索,属于民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或者相关单位行为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损需要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通过搭建线索及时发现、快速移送、迅速反馈的协作工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形成部门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护未”新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持续发力,通过打击犯罪、综合履职、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整合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落实,2023年9月1日,浚县检察院联合浚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发挥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能优势,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意见》共14条,从线索移送及反馈处理、案件协作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沟通交流、信息互通共享、舆论氛围营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加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与民政的工作合力,从而更加广泛地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合作,规范工作制度,从支持起诉、综合救助、协作配合等多个维度建立“监督+保护”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救助线索,属于民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或者相关单位行为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损需要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通过搭建线索及时发现、快速移送、迅速反馈的协作工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形成部门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护未”新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持续发力,通过打击犯罪、综合履职、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