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浚县检察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浚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并组建了办案团队。为畅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诉讼渠道,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6月16日下午,浚县检察院牵头浚县法院、浚县公安局、浚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公检法司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联席会,并通过了全市首个公检法司联合会签文件——《浚县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检察院 浚县公安局 浚县司法局 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由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洪涛主持,公检法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介绍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需要公检法司协作配合的项目,通过了《浚县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检察院 浚县公安局 浚县司法局 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规定了繁案简案的划分标准、负责划分的部门,社区矫正评估委托前置,简案办理审理期限的适当缩短及集中移送、集中告知、集中具结、集中听证、集中审查、集中开庭等快捷办理方式,同时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进行了规定。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交流与探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发表了意见。卢洪涛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公检法司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要保持密切联系,持续深入沟通,有效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落实,使政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有力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机关地协调沟通,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不断优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及时推出简案“一站式”办理机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为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浚县检察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浚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并组建了办案团队。为畅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诉讼渠道,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6月16日下午,浚县检察院牵头浚县法院、浚县公安局、浚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公检法司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联席会,并通过了全市首个公检法司联合会签文件——《浚县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检察院 浚县公安局 浚县司法局 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由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洪涛主持,公检法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介绍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需要公检法司协作配合的项目,通过了《浚县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检察院 浚县公安局 浚县司法局 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规定了繁案简案的划分标准、负责划分的部门,社区矫正评估委托前置,简案办理审理期限的适当缩短及集中移送、集中告知、集中具结、集中听证、集中审查、集中开庭等快捷办理方式,同时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进行了规定。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交流与探讨并结合工作实际发表了意见。卢洪涛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公检法司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要保持密切联系,持续深入沟通,有效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落实,使政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有力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机关地协调沟通,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不断优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及时推出简案“一站式”办理机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