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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检察:“外脑”赋能 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见成效

  2024-12-13


“我们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的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能够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预期效果,离不开我们的‘外脑’赋能——特邀检察官助理浚县脑血管医院王海臣副院长参与办案,在关键环节提供专业依据和技术支撑。”浚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李莉在该院“检察官满意案件复盘分享会”上分享办案体会。

这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的案件要从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监督审查罪犯郭某某收监执行决定说起,郭某某曾因患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被浚县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暂外期满后,郭某某再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浚县法院做出收监执行决定。

“案件材料中对于郭某某所患病情是否属于恶性肿瘤临床治愈期,刑事诉讼医学鉴定意见与法院组织专家论证意见明显不一致,看守所也以郭某某不符合收押条件未予收押。”面临对法院收监决定、监管场所是否履行收押职能的双向监督,李莉发现化解监督难题,关键在于确定郭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即郭某某目前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之严重疾病范围。

李莉决定改变传统单一的书面审查方式,实施实质性审查,案件化办理模式。同时鉴于该案涉及医学领域,专业性极强,立刻邀请了“特约检察官助理”王海臣副院长参与审查郭某某病情诊断材料、分析研判案件办理思路。具有多年内科临床经验的王海臣副院长与该院技术检察部门同堂会诊,从医学专业角度协助检察官分析郭某某病情,并明确提出进一步调查郭某某被法院决定收监后的治疗情况。李莉带领部门干警走访调查郭某某继续入院治疗情况,王海臣多次与郭某某主治医生沟通,结合以往诊断材料,研判郭某某目前病情出现恶化情形,仍需入院治疗。

依据以上专业分析和技术支持,该院遂书面建议法院重新委托有关机构对郭某某病情进行医学鉴定,以再次明确郭某某病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9月23日,法院书面回复并采纳了监督建议。

在检察办案中,该院第三检察部突出刑事执行检察能动履职,在严防罪犯“纸面服刑”的同时,切实保障符合保外就医罪犯的合法权益,同时借助“特约检察官助理”的专家“外脑”,提出检察监督意见。目前,浚县检察院1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参与协助办案10起26次,以专业优势助力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推动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专长、履职尽责,当好检察办案的“参谋员”“咨询员”“调查员”,把专业智慧和经验运用到司法活动和具体案件中,从专业角度帮助检察机关解决专业领域的问题,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我们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的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能够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预期效果,离不开我们的‘外脑’赋能——特邀检察官助理浚县脑血管医院王海臣副院长参与办案,在关键环节提供专业依据和技术支撑。”浚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李莉在该院“检察官满意案件复盘分享会”上分享办案体会。

这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的案件要从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监督审查罪犯郭某某收监执行决定说起,郭某某曾因患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被浚县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暂外期满后,郭某某再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浚县法院做出收监执行决定。

“案件材料中对于郭某某所患病情是否属于恶性肿瘤临床治愈期,刑事诉讼医学鉴定意见与法院组织专家论证意见明显不一致,看守所也以郭某某不符合收押条件未予收押。”面临对法院收监决定、监管场所是否履行收押职能的双向监督,李莉发现化解监督难题,关键在于确定郭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即郭某某目前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之严重疾病范围。

李莉决定改变传统单一的书面审查方式,实施实质性审查,案件化办理模式。同时鉴于该案涉及医学领域,专业性极强,立刻邀请了“特约检察官助理”王海臣副院长参与审查郭某某病情诊断材料、分析研判案件办理思路。具有多年内科临床经验的王海臣副院长与该院技术检察部门同堂会诊,从医学专业角度协助检察官分析郭某某病情,并明确提出进一步调查郭某某被法院决定收监后的治疗情况。李莉带领部门干警走访调查郭某某继续入院治疗情况,王海臣多次与郭某某主治医生沟通,结合以往诊断材料,研判郭某某目前病情出现恶化情形,仍需入院治疗。

依据以上专业分析和技术支持,该院遂书面建议法院重新委托有关机构对郭某某病情进行医学鉴定,以再次明确郭某某病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9月23日,法院书面回复并采纳了监督建议。

在检察办案中,该院第三检察部突出刑事执行检察能动履职,在严防罪犯“纸面服刑”的同时,切实保障符合保外就医罪犯的合法权益,同时借助“特约检察官助理”的专家“外脑”,提出检察监督意见。目前,浚县检察院1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参与协助办案10起26次,以专业优势助力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推动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专长、履职尽责,当好检察办案的“参谋员”“咨询员”“调查员”,把专业智慧和经验运用到司法活动和具体案件中,从专业角度帮助检察机关解决专业领域的问题,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