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规范文明行为,构建文明和谐环境,3月1日上午,浚县检察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开展了《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上午8时30分,该院志愿者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会议室参加了浚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启动仪式,了解了活动安排和活动倡议,并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

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通过《条例》宣传展板,认真为群众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将两个《条例》的精神、内涵生动地传达给现场群众,并向他们发放倡议书,提升他们对《条例》的知晓率、参与率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助推《条例》深入实施,规范与引导公共文明行为,倡导讲文明、革陋习、塑形象、树新风。




此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共发放倡议书200余份,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和支持度,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浚县检察院干警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浚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规范文明行为,构建文明和谐环境,3月1日上午,浚县检察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开展了《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上午8时30分,该院志愿者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会议室参加了浚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启动仪式,了解了活动安排和活动倡议,并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

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通过《条例》宣传展板,认真为群众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将两个《条例》的精神、内涵生动地传达给现场群众,并向他们发放倡议书,提升他们对《条例》的知晓率、参与率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助推《条例》深入实施,规范与引导公共文明行为,倡导讲文明、革陋习、塑形象、树新风。




此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共发放倡议书200余份,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和支持度,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浚县检察院干警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浚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