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宏溥来到县法院“随机听案”;5月19日,该院组织出庭的三名公诉人对当日开庭的4起案件进行了相互观摩。这是该院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和质量建设年推出的2022年度庭审观摩活动。
根据安排,观摩人员为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参评人员为所有刑事检察员额检察官。活动从文书质量、庭审主导能力、着装仪态、语言规范、法庭教育、PPT制作等方面进行评议,针对问题定期整改回头看,促进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因疫情原因,近期观摩庭审均为远程庭审)
在提前准备的观摩庭上,公诉人严格按照出庭规范化标准,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讯问提纲、答辩意见、公诉意见,从犯罪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当受刑罚惩罚性等方面进行举证和分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体现出公诉人专业的法律素养,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随后的观摩交流会上,大家谈心得、谈体会,相互交流庭审经验,发现自身工作问题,对标对表提升能力。
王宏溥对随机观摩的陈某某盗窃案、李某某抢劫案、杜某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庭审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庭审观摩是立足业务、着眼窗口,提升基层检察官庭审驾驭能力的生动实战。针对观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公诉人庭审语言要用法言法语,尽可能使用普通话,展现检察官专业法律素养和文化素养。
二是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可以再简化,效率再提升。
三是庭审仪态要谦和有度,着装规范,更注重细节。
四是要提高释法说理能力,适时开展庭审教育,突出社会效果。
他说:庭审是展示检察官综合素质的窗口,希望大家珍惜庭审观摩互听互评的机会,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发挥长处,弥补短板,全面提升业务素养,提高办案质效。
5月17日下午,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宏溥来到县法院“随机听案”;5月19日,该院组织出庭的三名公诉人对当日开庭的4起案件进行了相互观摩。这是该院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和质量建设年推出的2022年度庭审观摩活动。
根据安排,观摩人员为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参评人员为所有刑事检察员额检察官。活动从文书质量、庭审主导能力、着装仪态、语言规范、法庭教育、PPT制作等方面进行评议,针对问题定期整改回头看,促进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因疫情原因,近期观摩庭审均为远程庭审)
在提前准备的观摩庭上,公诉人严格按照出庭规范化标准,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讯问提纲、答辩意见、公诉意见,从犯罪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当受刑罚惩罚性等方面进行举证和分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体现出公诉人专业的法律素养,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随后的观摩交流会上,大家谈心得、谈体会,相互交流庭审经验,发现自身工作问题,对标对表提升能力。
王宏溥对随机观摩的陈某某盗窃案、李某某抢劫案、杜某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庭审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庭审观摩是立足业务、着眼窗口,提升基层检察官庭审驾驭能力的生动实战。针对观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公诉人庭审语言要用法言法语,尽可能使用普通话,展现检察官专业法律素养和文化素养。
二是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可以再简化,效率再提升。
三是庭审仪态要谦和有度,着装规范,更注重细节。
四是要提高释法说理能力,适时开展庭审教育,突出社会效果。
他说:庭审是展示检察官综合素质的窗口,希望大家珍惜庭审观摩互听互评的机会,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发挥长处,弥补短板,全面提升业务素养,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