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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这一年,浚县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这样干

浚县人民检察院      2024-12-13
    

2021年,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大小案件。

一、重拳出击打击虚假诉讼

我院在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时,发现该案当事人可能涉嫌虚假诉讼,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承办人员首先对刘某英夫妇所涉民事案件进行了排查,在审查司法确认卷宗时,发现本案存在几点异常之处:一是通过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发现侯某海作为债权人卢某燕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供了债务人刘某英的退休工资账户用于执行。被执行财产指向性明确且唯一,显然有悖常理。二是调取了银行明细,发现卢某燕、刘某英及相关人员之间没有账目往来,更没有关于出借24万元的银行流水。三是案件调解及司法确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同时,从刘某英的退休账户信息中梳理出关键时间点,刘某英于2020年2月开始领取退休工资;2020年3月刘某英与卢某燕达成调解,2020年4月通过司法确认后随即进入了执行程序。至此,刘某英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转移退休工资的案件脉络逐步明晰。我院经调查认为侯某海、刘某英、卢某燕已涉嫌虚假诉讼罪,将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后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下顺利突破卢某燕夫妇,其陆续交代了24万元借款及调解协议书均系虚假的事实。县公安局在对侯某海、刘某英夫妇等五人立案侦查后,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我院打击虚假诉讼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并被省院、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

二、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在办理牛某文烈士保护不力案中,我院与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一方面与牛尚文同志家属取得联系,赴牛尚文同志家乡走访,详细了解其生平及历史背景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浚县、淇县党史馆及互联网查找相关史料,梳理和牛尚文同志英雄事迹,寻找能够证明牛尚文同志是共产党员并英勇牺牲的佐证。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历时2个月的走访调查,最终找到了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向牛尚文家属颁发的“因战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原件,为烈士正名工作提供了有力证据。后经相关层级报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牛尚文同志烈士身份得以认定,同时牛尚文同志的名字被录入全国烈士英名录,英雄事迹不再蒙尘。该案的办理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并被省院第八检察部评为典型案例。

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在办理彩某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时,检察建议发出后,我院工作人员多次与街道办负责人进行对接,推动街道办依法履职。该检察建议引起了主管领导的重视,街道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两违”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包括涉案大棚在内逾期不予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统一拆除。截至年底,街道办共拆除52处违法建筑,累计拆除面积16030平方米,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案的办案效果被省院第七检察部予以肯定并被评为典型案例。

2022  这样干

2022 年,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围绕“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稳定案件数量,提高监督质量,为建设富美浚县贡献检察力量。

01

深化为民办实事。将持续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让专项活动常态化,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做到实处。坚持“一案三查”,把化解争议作为审查案件的必经程序,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02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络,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对涉企民事执行行为的检察监督,及时纠正法院违法执行行为。探索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增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03

强化精准监督。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积极借助民事、行政专家咨询网、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等“外脑”“智库”,增强监督意见的针对性和说理性,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树牢精品意识,加强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办理力度,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加强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

04

着力提素质,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2021年,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大小案件。

一、重拳出击打击虚假诉讼

我院在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时,发现该案当事人可能涉嫌虚假诉讼,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承办人员首先对刘某英夫妇所涉民事案件进行了排查,在审查司法确认卷宗时,发现本案存在几点异常之处:一是通过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发现侯某海作为债权人卢某燕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供了债务人刘某英的退休工资账户用于执行。被执行财产指向性明确且唯一,显然有悖常理。二是调取了银行明细,发现卢某燕、刘某英及相关人员之间没有账目往来,更没有关于出借24万元的银行流水。三是案件调解及司法确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同时,从刘某英的退休账户信息中梳理出关键时间点,刘某英于2020年2月开始领取退休工资;2020年3月刘某英与卢某燕达成调解,2020年4月通过司法确认后随即进入了执行程序。至此,刘某英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转移退休工资的案件脉络逐步明晰。我院经调查认为侯某海、刘某英、卢某燕已涉嫌虚假诉讼罪,将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后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下顺利突破卢某燕夫妇,其陆续交代了24万元借款及调解协议书均系虚假的事实。县公安局在对侯某海、刘某英夫妇等五人立案侦查后,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我院打击虚假诉讼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并被省院、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

二、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在办理牛某文烈士保护不力案中,我院与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一方面与牛尚文同志家属取得联系,赴牛尚文同志家乡走访,详细了解其生平及历史背景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浚县、淇县党史馆及互联网查找相关史料,梳理和牛尚文同志英雄事迹,寻找能够证明牛尚文同志是共产党员并英勇牺牲的佐证。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历时2个月的走访调查,最终找到了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向牛尚文家属颁发的“因战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原件,为烈士正名工作提供了有力证据。后经相关层级报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牛尚文同志烈士身份得以认定,同时牛尚文同志的名字被录入全国烈士英名录,英雄事迹不再蒙尘。该案的办理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并被省院第八检察部评为典型案例。

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在办理彩某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时,检察建议发出后,我院工作人员多次与街道办负责人进行对接,推动街道办依法履职。该检察建议引起了主管领导的重视,街道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两违”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包括涉案大棚在内逾期不予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统一拆除。截至年底,街道办共拆除52处违法建筑,累计拆除面积16030平方米,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案的办案效果被省院第七检察部予以肯定并被评为典型案例。

2022  这样干

2022 年,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围绕“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稳定案件数量,提高监督质量,为建设富美浚县贡献检察力量。

01

深化为民办实事。将持续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让专项活动常态化,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做到实处。坚持“一案三查”,把化解争议作为审查案件的必经程序,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02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络,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对涉企民事执行行为的检察监督,及时纠正法院违法执行行为。探索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增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03

强化精准监督。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积极借助民事、行政专家咨询网、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等“外脑”“智库”,增强监督意见的针对性和说理性,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树牢精品意识,加强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办理力度,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加强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

04

着力提素质,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