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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这一年,浚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这样干

浚县人民检察院      2024-12-13
    

2021年,浚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扎实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法律得到准确有效地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利用好检察听证,用好不诉权,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办理一起因失地农民索要补偿款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中,第一检察部没有单纯的追求法律效果,而是从保障民生、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服务“六稳六保”,创造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构筑良好的村企关系等方面出发,多方努力,通过检察听证向社会各界问计,倾听各界心声,采纳多方建议,最终把一个牵涉面广、错综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处理得多方都很满意,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此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肯定,省检察院两次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刊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在市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第7期《浚县检察院严把“四关”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化解村企纠纷实现“多赢”效果》上作出批示:浚县院在此案办理中讲法理、顾民意,利发展,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依法惩治犯罪与温情司法相结合

在办理张景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中,第一检察部从“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理念出发,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根植于民众内心,形成人人争当禁毒工作宣传员的良好氛围。

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第3期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刊发,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高检院“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精神,迅速成立以第一检察部为主体的专业化办案组,办理了在当地、鹤壁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涉黑恶案件 9 件 74 人,截止 2020 年年底,所有涉黑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且均取得了生效有罪判决。其中办理的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梁某某等 9 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及牛某某等 20 余人经济犯罪窝案系省扫黑办督办案件。落实“打财断血”要求,积极协助公安、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执行财产近亿元,在全市居于先进位次。

2021 年 4 月,我院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

2022,这样干

新的一年,万象更新。第一检察部作为刑事检察部门将凝聚齐力、固强补弱,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一是用心用情司法。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发挥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使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二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加大认罪认罚从宽的力度,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面推开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办案人员履职培训,提升听取意见的能力和水平,促使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刑事“案—件比”。强化诉前主导,确保捕后诉前侦查取证质效。规范退补延期,非必要不延不退。加强审前沟通,确保公诉质量。着力优化刑事“案—件比”,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全方位拓宽监督视角,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在办案中做实监督,在监督中办好案件。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针对窨井管理、寄递安全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守护“脚底下的安全”,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点带面推动类案监督,及时提出监督类或者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加强诉源治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六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线索摸排,拓展举报通道,加强舆论宣传,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2021年,浚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扎实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法律得到准确有效地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利用好检察听证,用好不诉权,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办理一起因失地农民索要补偿款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中,第一检察部没有单纯的追求法律效果,而是从保障民生、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服务“六稳六保”,创造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构筑良好的村企关系等方面出发,多方努力,通过检察听证向社会各界问计,倾听各界心声,采纳多方建议,最终把一个牵涉面广、错综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处理得多方都很满意,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此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肯定,省检察院两次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刊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在市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第7期《浚县检察院严把“四关”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化解村企纠纷实现“多赢”效果》上作出批示:浚县院在此案办理中讲法理、顾民意,利发展,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依法惩治犯罪与温情司法相结合

在办理张景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中,第一检察部从“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理念出发,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根植于民众内心,形成人人争当禁毒工作宣传员的良好氛围。

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第3期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刊发,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高检院“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精神,迅速成立以第一检察部为主体的专业化办案组,办理了在当地、鹤壁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涉黑恶案件 9 件 74 人,截止 2020 年年底,所有涉黑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且均取得了生效有罪判决。其中办理的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梁某某等 9 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及牛某某等 20 余人经济犯罪窝案系省扫黑办督办案件。落实“打财断血”要求,积极协助公安、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执行财产近亿元,在全市居于先进位次。

2021 年 4 月,我院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

2022,这样干

新的一年,万象更新。第一检察部作为刑事检察部门将凝聚齐力、固强补弱,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一是用心用情司法。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发挥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使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二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加大认罪认罚从宽的力度,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面推开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办案人员履职培训,提升听取意见的能力和水平,促使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刑事“案—件比”。强化诉前主导,确保捕后诉前侦查取证质效。规范退补延期,非必要不延不退。加强审前沟通,确保公诉质量。着力优化刑事“案—件比”,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全方位拓宽监督视角,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在办案中做实监督,在监督中办好案件。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针对窨井管理、寄递安全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守护“脚底下的安全”,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点带面推动类案监督,及时提出监督类或者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加强诉源治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六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线索摸排,拓展举报通道,加强舆论宣传,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