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四名“大男孩儿”和他们的父母被 “邀请”到浚县检察院,接受一次特殊的教育。
原来,这四名“大男孩儿”赵某某(男,16岁)、武某某(男,15岁)、张某某(男,15岁)、郭某某(男,15岁)均系某中学的学生。暑假期间,因家长疏于监管,进入校园盗窃学生财物,且赵某某、武某某、和张某某均多次实施盗窃。已满16周岁的赵某某被浚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浚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未检检察官袁凤娟在提审赵某某时发现,赵某某稚气未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愿意认罪认罚。社会调查报告显示,赵某某从小由奶奶抚养长大,听话懂事,但与父母感情不深,交流较少,又因不良朋友诱导,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认知不足,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了让赵某某继续学业,防止交叉感染,顺利回归社会,该院依法对赵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而另外三名涉案人员虽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放任不管,他们还会继续犯罪,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为贯彻“矫正、挽救和预防”“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和临界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他们重返社会,该院精心安排公安民警、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联合开展了这次训诫教育、心理干预和亲职教育活动。
“你们现在站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前进的方向。如果方向错误,努力只会错上加错。今天让你们过来,就是要告诉你们,要立即停止犯罪的脚步,改变你们人生的方向,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你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珍惜青春年华,多学习文化知识,将来做一个自食其力,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袁凤娟与他们亲切耐心沟通,讲解法律规定,阐明社会危害性,以及触犯法律可能产生的后果,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谨记法律这条高压线不可随意触碰。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军语重心长地告诫孩子们要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以此为戒,从内心彻底摒弃不良行为;要珍惜美好青春时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为社会贡献正能量。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周瑞芹向四名“大男孩儿”家长们进行了亲子教育,“孩子生病,家长吃药”、“家庭多一分温暖,孩子多一分成长”。周瑞芹老师通过演示“专制型、权威型、放纵型、忽视型”教育方式,让家长看到了不同教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角色互换”让家长明白了青春少年期的心理状态,内心渴望成长、独立,又希望家长关怀的矛盾心理,让家长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四位家长表示:通过这次活动,才发现自己原来的教育方式过于简单和粗暴,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致使孩子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这次活动让自己明白,只有家长不断成长,孩子才会更加优秀。同时也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今后一定履行好家长的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护管教,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多与孩子沟通和交流,在生活中聆听、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需求,给予适度关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此,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特殊关怀,一定全力配合办案机关做好孩子后期的帮教、回访工作。

帮教活动中,心理咨询师让四名未成年人画出自画像,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然后描绘十年后的自己,找出努力的方向。同时劝诫、勉励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决心,以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是罪犯,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坏孩子。从一走进看守所,我心里就彻底绝望了。是检察官袁阿姨给了我重返校园的机会,让我改变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心理老师的教导让我重拾人生的信心。我学习不好,又是农村孩子,但我可以上职高,考职业大学,学农业,学技术,将来建一个农业合作社,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智能化机械耕田种地,让我父母彻底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赵某某描绘了自己十年后的生活,朴实的想法深深地触动了父母的心。
四名未成年人明确了目标,找准了方向,表示一定会走出迷途,好好学习,为十年后的自己而努力。
浚县检察院也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延伸检察触角,探索临界预防和亲职教育方法和途径。用“坚强的内心和柔软的身段”刚柔并济,修复亲情隔膜,抚平曾经因监护失职而给孩子留下的伤痕,用检察温情和社会亲情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11月23日,四名“大男孩儿”和他们的父母被 “邀请”到浚县检察院,接受一次特殊的教育。
原来,这四名“大男孩儿”赵某某(男,16岁)、武某某(男,15岁)、张某某(男,15岁)、郭某某(男,15岁)均系某中学的学生。暑假期间,因家长疏于监管,进入校园盗窃学生财物,且赵某某、武某某、和张某某均多次实施盗窃。已满16周岁的赵某某被浚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浚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未检检察官袁凤娟在提审赵某某时发现,赵某某稚气未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愿意认罪认罚。社会调查报告显示,赵某某从小由奶奶抚养长大,听话懂事,但与父母感情不深,交流较少,又因不良朋友诱导,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认知不足,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了让赵某某继续学业,防止交叉感染,顺利回归社会,该院依法对赵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而另外三名涉案人员虽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放任不管,他们还会继续犯罪,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为贯彻“矫正、挽救和预防”“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和临界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他们重返社会,该院精心安排公安民警、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联合开展了这次训诫教育、心理干预和亲职教育活动。
“你们现在站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前进的方向。如果方向错误,努力只会错上加错。今天让你们过来,就是要告诉你们,要立即停止犯罪的脚步,改变你们人生的方向,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你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珍惜青春年华,多学习文化知识,将来做一个自食其力,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袁凤娟与他们亲切耐心沟通,讲解法律规定,阐明社会危害性,以及触犯法律可能产生的后果,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谨记法律这条高压线不可随意触碰。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军语重心长地告诫孩子们要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以此为戒,从内心彻底摒弃不良行为;要珍惜美好青春时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为社会贡献正能量。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周瑞芹向四名“大男孩儿”家长们进行了亲子教育,“孩子生病,家长吃药”、“家庭多一分温暖,孩子多一分成长”。周瑞芹老师通过演示“专制型、权威型、放纵型、忽视型”教育方式,让家长看到了不同教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角色互换”让家长明白了青春少年期的心理状态,内心渴望成长、独立,又希望家长关怀的矛盾心理,让家长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四位家长表示:通过这次活动,才发现自己原来的教育方式过于简单和粗暴,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致使孩子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这次活动让自己明白,只有家长不断成长,孩子才会更加优秀。同时也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今后一定履行好家长的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护管教,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多与孩子沟通和交流,在生活中聆听、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需求,给予适度关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此,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特殊关怀,一定全力配合办案机关做好孩子后期的帮教、回访工作。

帮教活动中,心理咨询师让四名未成年人画出自画像,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然后描绘十年后的自己,找出努力的方向。同时劝诫、勉励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决心,以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是罪犯,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坏孩子。从一走进看守所,我心里就彻底绝望了。是检察官袁阿姨给了我重返校园的机会,让我改变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心理老师的教导让我重拾人生的信心。我学习不好,又是农村孩子,但我可以上职高,考职业大学,学农业,学技术,将来建一个农业合作社,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智能化机械耕田种地,让我父母彻底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赵某某描绘了自己十年后的生活,朴实的想法深深地触动了父母的心。
四名未成年人明确了目标,找准了方向,表示一定会走出迷途,好好学习,为十年后的自己而努力。
浚县检察院也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延伸检察触角,探索临界预防和亲职教育方法和途径。用“坚强的内心和柔软的身段”刚柔并济,修复亲情隔膜,抚平曾经因监护失职而给孩子留下的伤痕,用检察温情和社会亲情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